一年一度的“618”大促已经开始
你是不是也已经开启了“买买买”模式?
当看到心心念念的商品因包装破损导致损坏的时候
你第一反应是什么?
联系快递员?找快递公司?
错!
你应该找发货店家!
为什么?
请看↓↓↓
图源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二条 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订立的电子合同的标的为交付商品并采用快递物流方式交付的,收货人的签收时间为交付时间。电子合同的标的为提供服务的,生成的电子凭证或者实物凭证中载明的时间为提供服务时间;前述凭证没有载明时间或者载明时间与实际提供服务时间不一致的,以实际提供服务的时间为准。
第六百零四条 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看到这里你是不是会发现
原来《民法典》里有这么多
关乎我们日常生活的条例在保护着我们!
今年5月
是《民法典》施行后的
第五个“民法典宣传月”
作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
《民法典》
把每一个人的生老病死、衣食住行
家庭婚姻、消费借贷等
都安排得明明白白!
青少年因其身份的特殊性
成为《民法典》编纂过程中
备受关注的人群
今天
就让我们通过知名律师佟丽华
编写出版的《讲给孩子的民法典》中真实案例
一起来看看《民法典》
是如何为青少年成长保驾护航的吧!
是不是看入迷啦?
想了解更多案例和法律依据
推荐阅读
↓↓↓
《讲给孩子的民法典》
佟丽华 编著
北京少年儿童出版社